2008年11月1日,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届缔约方大会召开了亚洲区域会议,并依照《湿地公约》相关决议,选举了未来三年亚洲地区公约常务委员会成员国。通过投票,中国成功连任《湿地公约》常委会成员国。
中国于2005年11月在乌干达举行的第九届缔约方大会上,第一次当选为公约常委会成员国。此次会议期间,中国代表团积极与参会的各方代表沟通,宣传中国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的态度和采取的一系列有力措施,表达了与有关成员国一道继续履行好《湿地公约》的各项义务的决心,赢得了各成员国的普遍赞扬,为成功连任常委会成员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